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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延長至2月28日本院措施
一、法庭開庭: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正確佩戴口罩,亦可酌採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二、進入法院加強防疫:
(一) 到院民眾應量體溫、手部消毒、全程配戴口罩及實聯制登記。
(二) 如有應自主健康管理者若需進入法院,應主動告知法院人員,由專人處理。
三、其他業務正常運作:
(三) 聯合服務中心正常運作,但訴訟輔導服務宜以電話及視訊進行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宜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避免直接接觸。
(四) 陳情業務正常運作,但宜以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等方式,避免直接接觸。
- 發布日期:110-07-27
- 更新日期:111-02-07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