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督促程序自動化及多元化繳費作業

字型大小:

一、督促程序自動化

二、多元化繳費作業

  司法院自九十六年十月起,於一、二審法院(除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外)全面辦理多元化繳費便捷服務,提供民眾多管道之繳費方式,除親臨法院繳費、使用匯票郵寄法院外,增加金融機構臨櫃繳款、實體ATM轉帳及網路ATM轉帳之多元化繳費服務,方便民眾補繳司法規費,以貫徹司法便民之目標。
 
  嗣於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將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納入適用範圍,九十八年七月一日新增「便利商店代收」以利民眾就近繳款,一百年一月再將高雄少年法院納入適用範圍。

  目前提供服務費別如「法院辦理訴訟事件多元化繳費注意事件」附件之費別表。

  • 發布日期:110-04-28
  • 更新日期:110-05-04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