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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任院長
第16任院長:黃麗生先生
任職期間:
民國92年12月26日到職,民國94年10月31日卸任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考試:
民國69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司法官類科
經歷: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民國91.8-92.12)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民國90.4-91.8)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民國84.12-90.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民國81.10-84.1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民國78.12-81.10)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推事(民國78.8-78.12)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推事(民國77.1-78.8)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檢察處檢察官(民國74.12-77.1)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處檢察官(民國73.7-74.12)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檢察官(民國71.6-73.7)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19期結業
- 發布日期:110-04-29
- 更新日期:110-04-30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