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113年【國⺠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九期) 計畫】
司法院113年【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九期) 計畫】
國民法官校園推廣活動申請形式,簡單介紹如下:
【模擬法庭活動】
★學生透過角色扮演、親自體驗審判過程
★法院會提供案例、劇本、道具、法袍,也會由校園活動大使到學校帶領大家進行模擬審判
★利用課堂時間進行
★可單一班級或合併數班級一起申請
★可依照課程時間調整活動內容
★有法律實務工作經驗的校園活動大使親到校園或透過視訊會議協助活動進行
★可核發活動參加證書
【專題演講活動】
★活動形式:以專題演講、講座方式,介紹國民法官制度內容。
★可核發活動參加證書。
【其他宣傳活動】
★以各公、私立高中(職)以上之學校及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為對象,舉辦其他各項宣傳活動,例如:與學校、系學會、家長會、辯論社、法律營、全國校園聯誼競賽等團體,共同舉辦以國民法官制度為主題之專題演講、制度介紹、競賽等活動,或以模擬法庭之方式進行宣傳。實際舉辦方式由司法院依申請內容審核後,彈性調整。
【視訊辦理】
★前述各類宣傳活動之舉辦形式,申請人可申請以視訊方式辦理,由地方法院綜合評估是否具可行性後辦理,並得彈性調整視訊辦理下之活動進行方式。
申請資格及期間: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
☆活動舉辦期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應於預定舉辦日之6週前提出申請,以便行政作業(例如:預定於10月11日舉辦者至遲應於8月29日前申請)。
☆申請資格:限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及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請由負責課堂之老師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1.如係申請模擬法庭或專題演講者,請下載附件申請書填寫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本院信箱或以傳真方式傳真至本院。
2.如係申請其他宣傳活動,則由法院或申請團體所屬學校備函,於申請期間,檢附申請書及活動計畫書(可由申請書特定活動目的、內容、申請支援項目者,得免附活動計畫書),向司法院提出申請(以司法院收受函文日為準)。
本院聯絡人:陳淑宜書記官長
聯絡電話:(03)9252001分機1400
E-Mail:rm0828@judicial.gov.tw
傳真機:(03)925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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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法官校園推廣活動申請書doc
- 發布日期:113-01-11
- 更新日期:113-01-1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