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2號社團法人台灣福德慈善功德會設立登記
主旨:公告楊振安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福德慈善功德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3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刊登新聞報紙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7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2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福德慈善功德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頭城鎮文雅路57巷15號1樓。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以發揚福德愛民之理念與素養,推展施棺行善積德之信念,保境安民之理想。結合地方善心人士厚植教育。積極關懷弱勢,推動社會服務,促進社會祥和穩定發展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台內團字第1100067739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4,5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楊振安。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楊振安
常務理事 謝泓志
常務理事 黃聖捷
常務理事 吳錫全
理 事 余昌恒
理 事 黃世賢
理 事 陳雅平
理 事 陳招陣
理 事 徐敏水
常務監事 許雲婷
監 事 謝熖西
監 事 林依凡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1-04-01
- 更新日期:111-04-0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