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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99號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林姿妙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9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5屆董事及第13屆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6屆董事及第14屆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姿妙
董 事 林茂盛
董 事 呂信芳
董 事 秘克琳
董 事 李秋銘
董 事 陳秀暖
董 事 林淑真
董 事 楊朝祥
董 事 李博文
董 事 游家煉
董 事 邱奕志
董 事 郭建慧
董 事 陳聖華
董 事 王秀娟
董 事 郭美春
監 察 人 盧天龍
監 察 人 黃定和
監 察 人 林錫明
監 察 人 林秋燕
監 察 人 鄭辰旋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林姿妙。
三、第16屆董事及第14屆監察人印鑑,其中林姿妙、李秋銘、林淑真、林錫明等人印鑑變更。
- 發布日期:110-08-19
- 更新日期:110-08-19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