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5號社團法人宜蘭縣職能技藝培訓協會設立登記
主旨:公告吳美莉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宜蘭縣職能技藝培訓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6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刊登新聞報紙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62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宜蘭縣職能技藝培訓協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宜蘭市凱旋路502號1樓之2。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發展國內外各類職能的培訓及認證為目標;期能提昇職能的創造力及競爭力,並辦理國內外技藝競賽及交流,鼓勵多充實自己,並能與全球職人接軌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宜蘭縣政府中華民國110年4月1日府社區合字第1100045745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吳美莉。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吳美莉
常務理事 黃世宏
常務理事 李玉君
理 事 康美芳
理 事 吳振華
理 事 武美琪
理 事 林怡利
理 事 黃宥臻
理 事 楊育純
常務監事 周維珍
監 事 廖秀美
監 事 官慧珍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0-06-18
- 更新日期:110-06-1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