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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64號財團法人新匯流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李明駿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匯流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6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5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6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4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李明駿
董 事 許 豪
董 事 沈雲驄
董 事 李學文
董 事 楊憲卿
董 事 孫家璁
董 事 黃守正
董 事 陳清彬
董 事 初安民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李明駿。
三、第4屆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0-06-11
- 更新日期:110-06-1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