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14號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服務協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李庭緯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服務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刊登新聞報紙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45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社字第14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服務協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2段137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以結合社會公益團體、善心賢達人士等,共同長期關心與幫助身心障礙人士,提供實際需要援助、照顧和輔導,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技訓,自力更生,達成其生涯規劃,實現自我之目標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9年9月7日台內團字第1090045582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李庭緯。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李庭緯
常務理事 李庭彥
常務理事 李雨軒
理 事 吳薰佑
理 事 江祥睿
理 事 江承胤
理 事 李秋貴
理 事 蔡佳頤
理 事 黃聖傑
常務監事 吳美慧
監 事 楊子緯
監 事 李麗淑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09-11-11
- 更新日期:109-11-1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