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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57號財團法人台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王蘭生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傳統藝術推廣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6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67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5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6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7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王蘭生
董 事 賴銘仁
董 事 吳如容
董 事 劉筱芬
董 事 吳定哲
董 事 詹美芬
董 事 陳賡堯
董 事 林嘉洋
董 事 潘彥蓉
監 察 人 黃梅君
監 察 人 黃時中
監 察 人 周家安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王蘭生。
三、第7屆董事、監察人印鑑。
- 發布日期:109-06-23
- 更新日期:109-06-23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