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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000114號財團法人國學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 113 宜院深登字第002668號
主旨:公告張家獻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國學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2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23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1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宜蘭縣礁溪鄉公園路32號7樓之10。
二、第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張家獻
董 事 李斌
董 事 林章湖
董 事 曾進歷
董 事 馮智能
董 事 趙善意
董 事 戴爾芙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張家獻。
四、第3屆董事印鑑。
五、捐助章程第1條、第2條、第4條、第7條、第9條、第11條、第13條經本院民事庭112年度法字第15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
主 任 周聰慶
- 發布日期:113-02-22
- 更新日期:113-02-2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