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20號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字型大小: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 112 宜院深登字第 017217 號
主旨:公告江志宏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2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8屆董事唐永洪、胡雅潔辭任,繼任董事為張泰迪、
邱柏璁。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張泰迪     
            董 事     邱柏璁     
     二、繼任董事印鑑。


主  任 周聰慶 

  • 發布日期:112-12-05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