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70號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 112 宜院深登字第 9579號
主旨:公告林姿妙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7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7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6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7屆;第14屆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5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林姿妙
董 事 林茂盛
董 事 黃伴書
董 事 秘克琳
董 事 李秋銘
董 事 陳秀暖
董 事 林淑真
董 事 楊朝祥
董 事 李博文
董 事 游家煉
董 事 郭美春
董 事 王蘭生
董 事 陳進原
董 事 蔡岡志
董 事 陳春生
監 察 人 盧天龍
監 察 人 林秋燕
監 察 人 黃定和
監 察 人 林錫明
監 察 人 鄭辰旋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林姿妙。
三、第17屆董事、第15屆監察人印鑑。
主 任 葉瑩庭
- 發布日期:112-07-13
- 更新日期:112-07-13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