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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9號財團法人台灣牽手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112宜院深登字第7051號
主旨:公告黃玉明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牽手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3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6屆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7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黃玉明
董 事 游秉陶
董 事 吳季陵
董 事 游文宏
董 事 夏梓晏
常務監事 李建興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黃玉明。
三、第7屆董、監事印鑑。
主 任 葉瑩庭
- 發布日期:112-05-29
- 更新日期:112-05-29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