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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5號社團法人宜蘭縣蘭陽幼兒教保事業發展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112宜院深登字第6502號
主旨:公告王信雄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宜蘭縣蘭陽幼兒教保事業發展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56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王信雄
常務理事 方美美
常務理事 莊惠英
理 事 陳美方
理 事 陳錦紋
理 事 郭淑娟
理 事 李文玲
理 事 藍金鳳
理 事 林靜惠
常務監事 王接傳
監 事 林春華
監 事 陳桂英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王信雄。
三、第3屆理、監事印鑑
主 任 葉瑩庭
- 發布日期:112-05-17
- 更新日期:112-05-17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