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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9號社團法人道教總會武聖殿玉院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田人達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道教總會武聖殿玉院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43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4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田人達
常務理事 楊容禾
常務理事 唐培漢
理 事 鄭貴鋒
理 事 唐錦源
理 事 莊錦霞
理 事 陳淑萍
理 事 楊文昌
理 事 呂瑋桀
常務監事 蔡紫皊
監 事 許瀞方
監 事 陳冠霖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田人達。
四、新任理、監事印鑑、理事長田人達、連任理事陳淑萍印鑑變更。
- 發布日期:112-05-02
- 更新日期:112-05-0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