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4號社團法人台灣噶瑪蘭救護推廣協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官哲羽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噶瑪蘭救護推廣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9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4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噶瑪蘭救護推廣協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蘇澳鎮聖賢路90號。
三、目的:為使全國區或及宜蘭地區舉辦所有各種大中小型活動時,增進參與者安全及減少搶救傷患救援時間;並推廣及教育人民對於救護技能的認識;並配合各項災難救護,促進達成安全城市之目標,故特成立台灣噶瑪蘭救護推廣協會。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台內團字第1120009442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官哲羽。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官哲羽
常務理事 練鈺楨
常務理事 林正宜
理 事 潘俐君
理 事 李芸
理 事 蘇政揚
理 事 陳旻琪
理 事 陳昱汰
理 事 彭鈐澤
常務監事 何睿昶
監 事 莊嘉玲
監 事 張喬茵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2-05-04
- 更新日期:112-05-04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