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03號財團法人蘭陽技術學院變更登記

字型大小:


主旨:公告劉石純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蘭陽技術學院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1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0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為新臺幣1,748,180,171元整。
      二、第4 屆監察人陳富祥辭任,經補選繼任監察人為魏文雄,姓名及住所如下:
             監 察 人   魏文雄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