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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03號財團法人蘭陽技術學院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劉石純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蘭陽技術學院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1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0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為新臺幣1,748,180,171元整。
二、第4 屆監察人陳富祥辭任,經補選繼任監察人為魏文雄,姓名及住所如下:
監 察 人 魏文雄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