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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8號財團法人星光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林姍瑩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星光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1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林姍瑩
董 事 林文寶
董 事 邱頂恩
董 事 朱延平
董 事 王寶華
董 事 曾良玉
董 事 賴昱銓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林姍瑩。
三、第3屆董事印鑑,其中董事林文寶、董事朱延平印鑑變更。
- 發布日期:111-11-08
- 更新日期:111-11-0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