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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4號財團法人王金木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王信豐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王金木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3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王信豐
董 事 王信庸
董 事 王楷晶
董 事 藍涂育
董 事 邱林池
董 事 黃憲男
董 事 游文
董 事 游在生
董 事 吳富倉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王信豐。
三、第3屆董事印鑑,其中董事游文印鑑變更。
- 發布日期:111-10-19
- 更新日期:111-10-19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