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0號社團法人宜蘭縣慈軒長照關懷協會設立登記
主旨:公告林洪福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宜蘭縣慈軒長照關懷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9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刊登新聞報紙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9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0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宜蘭縣慈軒長照關懷協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宜蘭市慈安路12巷2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關懷弱勢族群需求,提升長期照顧服務產業服務品質,強化長照資源網絡整合,辦理長期照顧相關事業,推展長期照顧服務永續發展,以健全長期照顧體系發展,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宜蘭縣政府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府社區合字第1110119448號。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林洪福。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林洪福
常務理事 江碧瑤
常務理事 杜雲玉
理 事 林浩國
理 事 林志鴻
理 事 江碧琿
理 事 姚美如
理 事 李芳慈
理 事 周是忠
常務監事 陳英俊
監 事 林洪鈞
監 事 楊登群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1-09-23
- 更新日期:111-09-23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