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7號社團法人台灣人本國際發展協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姜家文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人本國際發展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7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刊登新聞報紙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8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7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人本國際發展協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冬山鄉得安村梅林路868巷31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以本著宣揚基督道成肉身博愛精神,策劃公益活動增進全人成長。促進國內、國際人本教育、人本發展與活動之等等事項。關注個人或群體的需要及福祉,舉辦宣教、慈善、公益、文化、社會福利等事業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1年3月30日台內團字第1110014725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姜家文。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姜家文
常務理事 丁 翎
常務理事 詹佩璊
理 事 尹佩芳
理 事 李威宏
理 事 林士鈞
理 事 徐世榮
理 事 温珠漪
理 事 廖佳恩
常務監事 李建宏
監 事 連怡嵐
監 事 楊涵穎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1-07-18
- 更新日期:111-07-1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