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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9號財團法人陳定南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林光義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陳定南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71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5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6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光義
董 事 王信豐
董 事 江彰吉
董 事 陳幸助
董 事 洪清峯
董 事 卓垚龍
董 事 陳錫南
董 事 張志忠
董 事 黃瑞疆
董 事 黃建興
董 事 吳清鏞
董 事 陳美伶
董 事 張素華
董 事 蔡惠玉
董 事 陳仁杰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林光義。
三、第6屆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1-06-28
- 更新日期:111-06-2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