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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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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可否抵充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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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者,即以保證金抵充價款;未得標者,由投標人當場領回,法院不負保管責任。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2-01-16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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