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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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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數位錄音光碟要如何聲請?要繳交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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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得於開庭翌日起至裁判確定後2年內,填載聲請書敘明理由,由法院為許可與否之裁定。經法院裁定許可者,並至本院收發室繳納費用,每片光碟費用新台幣50元,如需郵寄者,請自備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雙掛號郵資51元之光碟包裝袋,向本院承辦股聲 請交付法庭數位錄音內容光碟。本院收受您的聲請聯單後,承辦人員會即刻辦理後通知您到院領取或由本院郵寄送達給您(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0-04-30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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