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000069號林新枝之履勘通知等

字型大小: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戊112簡上字第69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林新枝之113年4月2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歷次書狀繕本及履勘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簡上字第6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3年4月2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歷次書狀繕本及履勘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視同上訴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下午2時30分,在土地現場會同地政人員測量。
      四、視同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法院書記官  廖文瑜

  • 發布日期:113-04-08
  • 更新日期:113-04-0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