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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000846號蕭國堯之刑事簡易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茲將應送達被告蕭國堯刑事簡易判決一件公示送達,除張
貼於本院牌示處外,並公告於本院及司法院網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
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簡字第846號違反保護令罪案件,應受送
達人蕭國堯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
示送達在案。
二、應受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四、訴訟文書已張貼於本院牌示處,節本內容如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簡字第846號
聲 請 人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蕭國堯 (年籍資料詳卷)
上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2年度偵緝字第70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蕭國堯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 日
法院書記官 林欣宜
- 發布日期:113-04-02
- 更新日期:113-04-0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