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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5805號薛志新之通知一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地 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號
傳 真:(03)9252035
承 辦 人:子股書記官蔡仲彥
聯絡方式:03-9252001轉2308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113司執子字第5805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債務人薛志新所有如附表所示之財產,業經本院112年司執字第24918號強制執行事件為查封,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5805號併入該案辦理。
說明: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司執字第5805號給付票款執行事件,茲依債權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併案辦理,經核尚無不符,應予准許。
二、檢送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5805號卷宗1宗。
- 發布日期:113-03-20
- 更新日期:113-03-20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