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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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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407號林靜苑、林靜修、林靜圓、林志英、林斐珊、林世偉、林如敏、林辰彥、林凱羣、詹林採閨、蔡純瑾、蔡純宓、蔡樹勲、林哲雄、林彣鴻、林怡秀、林郁孜、林文昭、林榮盛、林榮耀、林献癸、林献堂、被代位人林南洲之民事聲請狀繕本、撤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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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寅112年度訴字第40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靜苑、林靜修、林靜圓、林志英、林斐珊、林世偉、林如敏、林辰彥、林凱羣、詹林採閨、蔡純瑾、蔡純宓、蔡樹勲、林哲雄、林彣鴻、林怡秀、林郁孜、林文昭、林榮盛、林榮耀、林献癸、林献堂及被代位人林南洲之民事聲請狀繕本及撤回通知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407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民事聲請狀繕本及撤回通知之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林靜苑、林靜修、林靜圓、林志英、林斐珊、林世偉、林如敏、林辰彥、林凱羣、詹林採閨、蔡純瑾、蔡純宓、蔡樹勲、林哲雄、林彣鴻、林怡秀、林郁孜、林文昭、林榮盛、林榮耀、林献癸、林献堂及被代位人林南洲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邱信璋

  • 發布日期:113-03-20
  • 更新日期:113-03-20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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