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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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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04488號蔡讀雲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讀雲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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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112司執壬字第448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讀雲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1第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488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蔡讀雲間求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下:
本院定於113年5月7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無意見者無須到院),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蕭欣怡
 

  • 發布日期:113-03-18
  • 更新日期:113-03-1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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