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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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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000069號林新枝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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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戊112簡上字第69號
 
 主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林新枝之歷次書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簡上字第6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歷次書狀繕本及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視同上訴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視同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法院書記官  廖文瑜
 

  • 發布日期:113-03-11
  • 更新日期:113-03-1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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