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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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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092號簡明輝之履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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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戊113訴字第9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簡明輝之履勘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9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履勘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上午10時在本件土地現場履勘。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法院書記官  廖文瑜

  • 發布日期:113-03-04
  • 更新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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