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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護字第400號歐志宏之民事補正/陳報狀繕本一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家恭112家護400字第1675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歐志宏之民事補正/陳報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家護字第400號通常保護令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補正/陳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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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020124-02012024170555pdf
- 發布日期:113-02-01
- 更新日期:113-02-0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