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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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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調字第155號簡明輝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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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戊112調字第15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簡明輝之起訴狀繕本及調解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調字第15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調解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21日下午3時,在本院調解室進行調解。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法院書記官  廖文瑜

  • 發布日期:113-01-31
  • 更新日期:113-01-3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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