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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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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718號賴德興之查封函、扣押薪資命令、鑑價函、自動履行命令、詢價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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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112司執子字第2176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德興之查封函、扣押薪資命令、鑑價函、自動履行命令、詢價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1768號債權人張志銘與債務人賴德興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子股書記官蔡仲彥

  • 發布日期:113-01-22
  • 更新日期:113-01-2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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