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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54號萬科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高全祿之民事更正狀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寅112年度重訴字第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萬科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高全祿之民事更正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54號點交房屋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更正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法院書記官 邱信璋
- 發布日期:113-01-17
- 更新日期:113-01-17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