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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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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護字第400號相對人歐志宏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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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家恭112家護400字第000259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歐志宏之聲請狀繕本、團體課程上課通知及調查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家護字第400號通常保護令事件。
      二、應送達之聲請狀繕本、團體課程上課通知及調查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羅東辦公室家事第一法庭開調查庭,並於當日開庭前30分鐘參與「相對人團體課程」。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法院書記官  曾至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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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家護400pdf
  • 發布日期:113-01-08
  • 更新日期:113-01-0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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