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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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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羅小字第90號許鈞睿即許龍君之民事更正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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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羅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丁112羅小字第9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許鈞睿即許龍君之原告112年3月31日民事更正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羅小字第90號清償債務事件。
      二、應送達之原告112年3月31日民事更正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法院書記官  蕭亦倫
 

  • 發布日期:112-05-05
  • 更新日期:112-05-05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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