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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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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宜簡字第237號洪淑雲、林一芬(林洪春花之承受訴訟人)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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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寬111宜簡237字第00517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洪淑雲、林一芬(林洪春花之承受訴訟人)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宜簡字第237號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洪淑雲、被告林一芬(林洪春花之承受訴訟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謝佩欣
                                 
      附判決節本於後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宜簡字第237號
原   告 陳江圳  住宜蘭縣宜蘭市
輔 助 人 陳枝財  住新北市新莊區
訴訟代理人 楊翕翱律師
被   告 洪志雄    住新竹市北區
      洪淑雲    住新北市淡水區
                      (現應收受送達處所不明)
      洪珠雲    住桃園市中壢區
       洪良仁    住臺北市中山區
      林照華(林洪春花之承受訴訟人)
           住臺北市中山區
      林立(林洪春花之承受訴訟人)
           住新北市土城區
      林一芳(林洪春花之承受訴訟人)
           住臺北市中山區
            樓
      林一芬(林洪春花之承受訴訟人)
           住臺中市西屯區
                      (現應收受送達處所不明)
      林如昌(洪麗雲之承受訴訟人)
           住臺北市松山區
      林偉仁(洪麗雲之承受訴訟人)
           住新北市淡水區
      林偉彥(洪麗雲之承受訴訟人)
           住新北市淡水區
      林偉絢(洪麗雲之承受訴訟人)
           住臺北市松山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3月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洪志雄、洪淑雲、洪珠雲、洪良仁、林照華、林立、林一芳、林一芬、林如昌、林偉仁、林偉彥、林偉絢應就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抵押權辦理繼承登記後,將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略)
    理由(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3  日
                  宜蘭簡易庭  法  官  張淑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同時表明上訴理由;如已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補具上訴理由(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3  日
                              書記官  謝佩欣
附表一:
登記次序:0001-000
權利種類: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52年
字號: 字第001781號
登記日期:52年05月06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利人:洪壽生
債權額比例:全部***1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50,000元
存續期間:自52年4月30日起至52年10月30日止
清償日期:52年10月30日
利息(率):依照契約約定
遲延利息(率):依照契約約定
違約金:空白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空白)
權利標的:所有權
標的登記次序:0001
設定權利範圍:全部******1分之1******
證明書字號:  字第000608號
設定義務人:(空白)
共同擔保地號:○○段0000-0000  0000-0000
其他登記事項:(空白)
抵押權標的:宜蘭縣礁溪鄉○○段000地號土地
 
附表二:
登記次序:0001-000
權利種類:抵押權
收件年期:民國52年
字號: 字第001781號
登記日期:52年05月06日
登記原因:設定
權利人:洪壽生
債權額比例:全部***1分之1***
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50,000元
存續期間:自52年4月30日起至52年10月30日止
清償日期:52年10月30日
利息(率):依照契約約定
遲延利息(率):依照契約約定
違約金:空白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空白)
權利標的:所有權
標的登記次序:0001
設定權利範圍:全部******1分之1******
證明書字號:  字第000608號
設定義務人:(空白)
共同擔保地號:○○0000-0000  0000-0000
其他登記事項:(空白)
抵押權標的:宜蘭縣礁溪鄉○○段000地號土地
 
               
 
  • 發布日期:112-04-21
  • 更新日期:112-04-2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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