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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75號江天賜之民事追加、更正訴之聲明暨陳報狀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丁111訴字第7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江天賜之民事追加、更正訴之聲明暨陳報狀、民事更正、縮減聲明暨陳報二狀、民事更正、縮減聲明暨陳報三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75號返還土地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更正訴之聲明暨陳報狀、民事更正、縮減聲明暨陳報二狀、民事更正、縮減聲明暨陳報三狀繕本各一 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法院書記官 蕭亦倫
- 發布日期:112-03-12
- 更新日期:112-03-1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