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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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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305號王勝威之准予扣押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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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111)存  字第 305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存字第305號提存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溫股司法事務官與受取權人王勝威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扣押提存物其中之新臺幣128,914元(不含手續費)及執行費新臺幣1,032元扣押函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陳  淑  宜
 

  • 發布日期:112-01-12
  • 更新日期:112-01-1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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