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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396號鄭智富、李崑山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非亥111司票字第396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鄭智富、相對人李崑山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司票字第396號本票裁定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鄭智富、李崑山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1-11-28
- 更新日期:111-11-2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