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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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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8819號沈江朝之函、詢價函、補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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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9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111司執庚字第188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沈江朝之函、詢價函、補正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8819號債權人胡書晏等與債務人沈江朝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吳慧芳
 

  • 發布日期:111-09-14
  • 更新日期:111-09-14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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