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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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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2年度存字第400號林莊玉蘭、林耀絃、林耀勝之催領通知函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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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2 日
發文字號:(102)存  字第 400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2年度存字第400號提存人林焰坤、台東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松南、林雪、林勇任、林武賢、林武志、林武弘、林武昱、林岩雄、林世銘、林世朗、林麗鶯、林雅淳、林雅嵐、林雅湘、林茂益、林茂維、王耀乾、林素微、林耀輝、林顯明、林明煌、林信宏、林信良、林宗慶、林宗泰、曾美鶴、林金龍、林梓茂、莊瑞寶、林潤德、林詩珣、吳松輝、林李秀琴、李秀霞、李陳賽花、李基地、李基裕、李碧蓮、李碧真、李碧雪、王吳峰貞、王淑芳、王坤木、簡煌章、簡豊源、簡豊年、簡文政、簡麗慧、蕭美鳳、李雲騰與受取權人林莊玉蘭、林燿墩、林惠卿、林耀勝、林耀絃、林惠純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14,888,271元整,應送達之催領通知函壹件,受取權人林莊玉蘭、林耀絃、林耀勝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陳    淑    宜  


 

  • 發布日期:111-08-22
  • 更新日期:111-08-2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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