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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拍字第23號傅國寶、蔡雅貞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非丑111司拍字第23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傅國寶、蔡雅貞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司拍字第23號拍賣抵押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傅國寶、相對人蔡雅貞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1-08-01
- 更新日期:111-08-0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