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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80號林其章之歷次書狀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民丙110訴字第48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其章之歷次書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480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歷次書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法院書記官 林憶蓉
- 發布日期:111-07-30
- 更新日期:111-07-30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