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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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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存字第357號黃安黎、黃在義之同意扣押函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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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110)存  字第 357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存字第357號提存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與受取權人黃安黎、黃在義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同意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扣押提存物其中之新臺幣177,622元扣押函乙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陳     淑     宜

  • 發布日期:111-07-11
  • 更新日期:111-07-1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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