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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拍字第30號邱意順(即邱連新之繼承人)之更正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
發文字號:宜院深非丑111司拍字第30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邱意順(即邱連新之繼承人)之更正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司拍字第30號拍賣抵押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更正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邱意順(即邱連新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詹玉惠
- 發布日期:111-06-01
- 更新日期:111-06-0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