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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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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國模訴字第1號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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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為因應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之國民法官新制,持續籌備各項準備,而為了使審、檢、辯三方對國民法官法等相關程序實務更加嫻熟,於民國111年8月18日至19日舉辦第2輪次第2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由審判長林惠玲、受命法官陳錦雯、陪席法官楊心希與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禹宏、林小刊擔任公訴人;宜蘭律師公會律師包漢銘、吳光群、林詠御擔任辯護人;並邀請國民法官制度專家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廖先志、國立臺灣大學教授謝煜偉擔任評論員。

本次的模擬以被告因毗鄰土地、牆壁使用的問題而與鄰居發生嫌隙,並進而持鐮刀揮砍鄰居,導致被害人受有右側頸部深部撕裂傷併肌肉血管損傷等傷害。檢察官主張被告攻擊被害人,是有殺人的主觀犯意,應論以殺人未遂罪;被告、辯護人則主張被告的行為並沒有殺人之故意,僅有傷害故意,應論以普通傷害罪,縱使最後認定被告具有殺人之故意,認為被告中止其繼續攻擊被害人之行為是出於己意而中止,應該有己意中止的減刑事由,並且符合自首的情形而得減輕其刑,讓國民法官得以自己的生活經驗來判斷。

本次模擬法庭通知到場的候選國民法官,職業背景有服務業、保險業、物流運輸業、工程、醫事、 畜牧、家庭主婦、退休人員等,符合國民法官多元參與精神;年齡介於26至68歲之間,參與者較之前有年輕化的趨勢。

本件案件中,檢、辯雙方在攻防上均以淺白易懂語言,輔以簡報畫面,使國民法官迅速掌握爭點,經過18日下午及19日上午共兩次審理程序後,國民法官法庭隨即展開評議程序,評議過程中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均能充分表達想法,權衡彼此的意見後,做出最後判決。

宣判後隨即在本院會議室舉行的研討座談會,審、檢、辯、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等與會來賓就相關議題進行交流與探討,最後再由二位評論員指導本次模擬法庭之各項優缺點,供本院修正調整。本次研討會中,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們各抒己見,提供本院非常寶貴的意見及正向的回饋,使本院能夠在未來不到半年的時間裡,繼續努力調整腳步,為即將到來的國民法官新制做最充足的準備。

  • 發布日期:111-08-19
  • 更新日期:111-08-19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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