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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14號財團法人宜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簡銘杉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宜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9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9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1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簡銘杉
董 事 莊清萬
董 事 陳柏瑞
董 事 何明城
董 事 潘正雄
董 事 蔡耀堂
董 事 陳宏欣
監 察 人 呂學劼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簡銘杉。
三、第2屆董事、監察人印鑑,其中董事陳柏瑞、監察人呂學劼印鑑變更
- 發布日期:110-10-04
- 更新日期:110-10-04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